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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日期:2009-12-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深刻吸取龙煤集团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年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

《通知》规定,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是: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油库、加油站和其他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重点是全省44家中、省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直39家、省直5家),石油化工、液氯、合成氨、剧毒、溶剂和煤化工等涉爆、涉毒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148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通知》要求,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负责区域内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区域内油库、加油站和其他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在1210完成。省安全监管局将在1215日前对中、省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及各地市检查情况组织重点抽查。

《通知》强调,冬季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对辖区所有企业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对历次检查、督查和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考评中发现的隐患,要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直至提请政府关闭等严厉措施督促整改。对无证无照、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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