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局8月4日发布《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月底之前将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居民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附近的重点污染企业和化工企业,重要化工园区,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