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发改委财政部安排09年度磷肥专项淡储任务100万t

[日期:2009-07-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国家发改委网站715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和财政部经建司近日决定在20097月至10月继续安排100t磷肥专项淡储任务并已落实到相关企业。

按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在通过招标取得化肥承储资格后的三年内,上年度 《发改委财政部安排09年度磷肥专项淡储任务100万吨》 完成化肥淡储任务的企业将自动获得下年度承储资格。

发展改革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根据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对上年度100t磷肥专项任务完成情况的审核结果,确定了多数承储企业继续承担新年度磷肥专项储备的资格。

同时,由于2008年下半年至今全国磷复肥市场起伏较大,磷肥企业的淡储意愿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保证磷肥转储任务的完成,对承储企业在储备品种、时间、联储单位等的调整意向逐一了解,并作了适当调整。

目前,委托单位已与相关磷肥淡储企业签署了承储协议书。

阅读:
录入:zdf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