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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

[日期:2009-06-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实施,是否会引发“两高一资”项目建设热潮?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国务院新闻办65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我国将会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的建设。他说“各环保部门宁可现在做‘恶人’,也绝不能将来做‘历史的罪人’。”

       据张力军介绍,2008年,环保部共否决或暂缓审批了156个“两高一资”项目,批复的579个项目通过落实减排措施,每年能够削减二氧化硫46.86t、化学需氧量3.84t。自去年11月到今年5月底,环保部又对29个化工、石化、钢铁和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实施了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投资1467.87亿元。

       张力军表示,环保部门严格设置了“防火墙”,重点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对这些项目的审批,基本遵循“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原则,即对国家命令淘汰、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则是:严格限制审批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大的项目的建设,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技术改造、投资拉动等名义恢复生产;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行业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使“以新带老、上大压小”等污染减排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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