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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甘膦企业产品转型须过技术关

[日期:2009-03-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日前,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规定自225起,停止批准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的登记。对于已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和已批准登记的草甘膦水剂,其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应当在20091231前进行有效成分含量变更。而目前我国草甘膦水剂市场上以低含量水剂产品为主导,其中九成为有效成分10%的水剂产品。这意味着众多低含量草甘膦水剂生产企业必须走上升级转型之路。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由于10%草甘膦水剂价格便宜,使用成本较低,对杂草又具有一定的防治效果而备受农民的青睐。中国也是全球惟一生产和销售10%草甘膦水剂的国家,使用量在25t/a以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办的中国农药信息网显示,国内有效成分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水剂生产企业在150家以上,而拥有30%草甘膦水剂的农药登记证的企业只有2家。因此,大部分草甘膦水剂生产企业都要面临产品转型。

       根据该公告,低含量草甘膦水剂退出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环保问题。10%的草甘膦水剂一般由生产草甘膦原粉的副产品——被浓缩成浓度为2%4%的母液水再加入6%8%的草甘膦原粉配制而成。既消化了母液(废水),又能方便农民使用。但这种水剂中含有较多的钠盐,生产路线中也含有甲醛等杂质,长期使用会导致土壤盐碱化和土壤板结。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国内草甘膦企业而言,要调制有效成分含量高于30%的草甘膦水剂,要过两道关。一方面是按现有的技术,生产有效成分含量高于30%的草甘膦水剂不能用副产的母液来调制,只能用草甘膦原粉加入助剂调制,产品成本相应增加,副产的母液也因没有成熟的处理技术而无法再被利用,导致草甘膦原粉不得不随之减产;另一方面,企业必须申请有效成分含量高于30%的草甘膦水剂的农药登记证。这意味着,如果企业不积极寻找母液处理技术和30%草甘膦水剂产品的调制技术,在公告正式实施之后,就只能关停。

据了解,全国草甘膦龙头老大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年前就已经将如何去除草甘膦水剂中的钠盐、甲醛等杂质作为研究课题,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而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等知名草甘膦生产企业也已经行动起来,开发母液处理技术,并积极办理30%草甘膦水剂的农药登记证。但由于母液处理技术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即使到年底,也不可能使所有企业都掌握该技术并建成工业化装置。

       30%草甘膦水剂生产要用原粉加助剂调制,成本高昂,农民可能承受不了。如果能利用草甘膦废水进行浓缩环保处理,加原粉调制做成产品,生产含量大于30%的草甘膦水剂产品,才有成本竞争力。但目前国内草甘膦生产企业尚无此成熟技术。”江苏一家草甘膦生产企业无奈地表示。

目前一些去年参加《中国草甘膦及其上游产业高峰论坛》企业,急切希望会议组织者能在今年的会议上纳入重要会议议题来探讨。组织者表示今年的会议已邀请到相关机构的专家能对公告进行详细解读,并集成草甘膦废水综合处理技术,在企业中进行交流,从而帮助10%草甘膦水剂生产企业尽快完成向30%草甘膦水剂生产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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