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通知精神,近日,青海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取消了对化肥价格的各项临时干预措施。
《通知》规定,取消对尿素、磷酸二铵销售价格实行的最高综合差价率控制临时干预措施,取消对氯化钾、复混肥出厂价格实行的调价备案管理制度和对零售环节实行的差价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同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化肥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好分析预警。继续做好化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化肥生产、流通和运输环节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保持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相应建立和完善化肥储备制度,对化肥经营龙头企业储备给予支持。省内主要化肥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切实做好主要化肥品种的淡季储备,努力保障化肥市场供应,保持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