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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健全化肥商品调节机制

[日期:2008-12-29] 来源:  作者: [字体: ]

       1213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物价局长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健全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同时还要采取措施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会议要求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防止价格出现大起大落。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着力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健全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石油、电煤、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完善储备吞吐和进出口调节机制,防止价格出现大起大落。

二是继续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切实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市场粮价,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动,适时采取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推进成品油价税费改革。

四是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开展收费清理整顿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实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政策,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六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农和涉企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七是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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