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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上化工项目必须进“园”

[日期:2008-12-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山东省是化工大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面广量大。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200910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新建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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