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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业污染排放新标准有望出台

[日期:2008-12-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为了促进我国硝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的技术进步,硝酸工业正在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且明、后年有望出台。

       目前我国稀硝酸企业70多家,生产能力约750t/a2008年成为全球硝酸生产第一大国。硝酸生产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氮氧化物、氧化亚氮和含硝酸2%的酸性废水,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考核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3个指标之一。硝酸工业每年向大气中排放的氮氧化物为34吨,是工业生产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行业;排放的温室气体氧化亚氮温室效应潜值是CO2310倍;每年含酸废水排放量约为980万立方米,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造成水资源的污染。

       一直以来,我国硝酸行业没有针对行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在当今形势下,硝酸企业执行国家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已不能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因此,新标准无疑有助于硝酸工业污染治理的技术升级,从而推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据悉,将制定的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将涵盖硝酸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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