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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下调利于国内化肥出口

[日期:2008-11-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21日起,降低氮肥、磷肥等及其部分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关税征收方式。对此,分析师指出,此次关税调整有利于促进国内化肥出口。

今年我国已多次调整化肥出口关税。目前氮肥和磷肥的出口关税分别是175%125%,使化肥产品出口无门,产能只能集中在国内市场释放。而目前国内氮肥和磷肥产能约过剩20%,三季度以来国内化肥产品价格已大幅下降。国内需求疲软、出口受限使很多企业库存持续扩大,资金流阻滞让企业面临生死考验。

此次关税调整方案将尿素在旺季的出口关税从185%下调到110%;淡季则实行新的模式,确定了一个尿素出口基准价格为2300/t,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按照10%征收,并增加了一个半月的淡季时间。

    磷肥方面,此次出口关税调整方案将磷酸二铵和磷酸一铵在旺季的出口关税从135%下调到110%;淡季则实行新的模式,当出口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时,按照10%征收,并增加了2个月的磷复肥淡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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