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州市工商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有力维护了农村消费者利益,显现出鲜明的工作特色,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农资市场准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开展了农资经营户的清理登记工作,建立农资'经营户口'和农资经营企业信息库,实现对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对农资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四制两查”制度,稳步推进农资经营户“两帐两票一书一卡一承诺”制度。
二、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
今年以来,组织抽检了复合肥、复混肥、过磷酸钙、磷酸二氢钾、叶面肥、水稻玉米专用肥等肥料88个批次,对销售不合格“环星”、“泸优”、“好友”、“鸿鹤”、“金黄”等品牌的肥料经营者已立案查处。
截止今年三季度,全市共有农资综合经营户786户,化肥经营户953户、农药经营户397户,种子经营户951户;农资综合经营企业231户,化肥经营企业369户、农药经营企业305户、种子经营企业281户。检查农资市场397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5759户/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7件,案值50.69万元;查处不合格农药0.01吨,查处不合格种子258公斤,查处不合格化肥224.25吨。加强市场监测,抽检(送检)农资商品88批次,化肥合格率58.88%,农药合格率98.17%,种子合格率98.75%,其他农资商品合格率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