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攀安委[2008]78号)和“攀安委[2008]81号”文件精神,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所到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企业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一些企业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较少,重点区域的功能标识不够完善;
2、企业在安全投入上仍显不足;
3、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台帐的建立方面还不够完善;
4、少数企业的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有的还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部分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不高;
6、个别企业重点危险区域的监控措施还不到位。
检查中要求:
一是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执证上岗;
三是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五是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目前,各县(区)、各大企业正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