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2009年可分配的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据了解,化肥关税配额分配依据是申请单位以往的进口实绩,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等。
2009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其中,申请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的单位应为:有进口基数和实绩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有进口基数和实绩的农业“三站”(土肥站、种子站、农技站),有进口基数和实绩的化肥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新的进口申请者。
根据公告,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