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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行业“国家免检”成历史

[日期:2008-10-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9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109号局长令,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受此影响,200多家知名化肥企业的产品将不得不终止使用“国家免检”标志。

根据18日废止的免检管理办法,国家免检的有效期原定为3年。2007年,共有176家化肥企业获得“国家免检”称号。2005年和2006年,分别有65家和9家化肥企业获得“国家免检”称号。3年累计,除掉企业重复获评的次数,共有约240家化肥企业被提前终止了“国家免检”称号。

除了“国家免检”依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受到影响外,正在申请2008年度“国家免检”的企业将不得不废止前期的申请准备工作。今年3月份开始的2008年“国家免检”评选,原定评选80种免检产品,其中农资产品有5种,包括化肥、饲料、农药、插秧机、农业滴灌设备等。农药、插秧机、农业滴灌设备是原定今年新增加的农资产品,在26种新增免检类别中约占1/9的份额。

2000年,我国开始推行“国家免检”制度,当年共开列了8类产品进入首批免检目录,而尿素名列其一。2004年,磷肥、钾肥、复混肥也开始被列为国检免检类别。

据介绍,实行免检制度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扶优助强,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经营环境。凡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将在3年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免检只搞国家一级,不实行地方免检,在整个免检工作的审查过程中,国家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自从化肥行业2000年实行国家免检制度以来,对国家免检是与非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曾经修改了化肥企业“国家免检”申报条件,将尿素产能50t/a以上改为单套装置产能48t/a以上或总产量60t/a以上,将复混肥、磷肥年产量20t/a以上提高为30t/a以上。这一标准的改变,直接影响了部分企业的“国家免检”之路,曾经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在废止国家免检制度之前,关于申报条件的争论仍然没有停歇。

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体制等多种原因,即使是“国家免检”产品,也出现了不少产品质量问题。如同毒奶粉一般,部分“国家免检”化肥产品,曾经检测发现含量不合格,甚至发生过毒害庄稼的事故。

推行国家免检制度,出发点本来是好事,但最后却成了尴尬的事情,入围品牌太多,良莠不齐,公信力严重缺失。地方政府的执法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依然不得不抽查“国家免检”产品。

“国家免检”与“中国名牌”原本都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评选,也是农资行业参与的、由中央部委组织的仅有的全国性品牌评比。

    然而,进入2008年以后,先是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参与“中国名牌”的评选,后又发生了“国家免检”制度的废除。中国农资行业品牌评价,在不经意间走入了政府权威缺失的时代。农资行业目前依然缺少具有公信力的非政府性质的企业品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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